不是字体和笔力有别,是程隽朗的字像是左撇子写出来的,再就是字里行间划的句号明显不一样。

        记忆中,她的爱人,她孩子们的父亲,陆向北的一手钢笔字写得极为出色——力遒劲而气概凛然,字里行间厚重雄浑,大气脱俗。

        看完信,叶夏对信中的自己虽存疑,但她没把程隽朗往陆向北身上想,在她看来,如果程隽朗是路向北,不可能在他们之前连见数面,彼此通信过程中,都没认出她是哪个。

        再者,那年京市一别前,她根本没在程隽朗身上感受到陆向北的气息,只觉对方是个不喜言笑,感情淡漠的小孩儿。

        基于程隽朗留给叶夏的印象,在昨晚看完对方的信后,说实话,叶夏除过怔愣须臾,旁的想法一概没有。程隽朗的信很简单,问学习,推荐书单,说他的学习,说书单中的书他都看过,从中受益良多,最后是一句“要来京市玩吗?”

        简简单单一封信,就叶夏的认知,信中末尾的一句,应该才是重点。坐在车上叶夏琢磨一路,在想程隽朗那句“要来京市玩吗”究竟是何意,好叭,她自打昨晚看完信就有在想。

        小屁孩在生理年龄上比她大三岁,该不会小小年纪就想和她处对象?

        想到这个可能,叶夏又是觉得好笑又是觉得无奈。

        她可没想过祸害小孩儿,准确些说,来到这个世界,她压根就没想过婚嫁问题。

        年龄尚小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是她有爱人,并抱着一丝浅淡的希望,在这个世界能遇到陆向北,遇到前世和她携手近百年,对她用情至深,有生之年一直呵护她,宠着她,爱着她的那个男人。

        所以,她在这里不会轻易动感情,尤其是对一个小孩儿起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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