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赵婉婉,她虽是背对着自己站着,但他仍是一眼就认出了人群中的她。她是那样的与众不同,虽看不到她此刻脸上的表情,但他却能想象得到,她明媚自信的笑,以及那双难掩锋芒与锐气的眸子。想到这,他突然觉得脸上有些发热,脚下不由自主地便想朝着她走过去。可这时,他又注意到她的身旁站着一个年轻男子。虽他心里嫉妒,可仍不得不承认,那男子生得极为英俊倜傥,像她一样,即使在人群中,也叫人很难不注意到他。他们两人站在那里,自成一道风景,看着十分登对,叫人艳羡。
沈南秋的心里忍不住泛起一丝苦涩,她原是他的未婚妻啊,她从前不是喜欢他,总是想方设法接近他的吗。怎么如今,她这么快就像变了一个人,变得光彩照人,也变得对他如弃敝履,不屑一顾。不,不会的,她从前曾那么喜欢自己,想是还因着上回的事,在同他赌气。他母亲说过,女人都是要哄的,他只要放下身段,想法子哄哄她,她必定会回心转意。
沈南秋向来自信,对自己的魅力极有信心,他虽然长得不及方才那男子那般英俊至极,但在荟英中学的男学生中,也算是最好的,再加上他平日里在学校表现积极,也算是风云人物,因此,许多女同学见了他也会忍不住脸红。他就不信,他付出一片真心,找个机会向她吐露真情,她会无动于衷。
赵璨不知道沈南秋丰富的内心戏,她此刻已从光华书店取了书,正准备搭乘公共汽车回去。
书店老板问她:“怎么样?那家小馄饨的味道还不错吧?”
“还不错。”赵璨道,“小菜也好吃。谢谢推荐。这附近要是还有别的好吃的,你也告诉我,我回头去尝尝。”
书店老板笑道:“我就说那里不错,就是环境差了点。”他原以为像这样的富家小姐,会嫌弃那样的小铺子呢,却没想到她这样接地气,真是令人意外。“我告诉你啊,除了那馄饨铺子,还有那隔壁的铺子里头卖的生煎,味道也顶好。”
生煎是原身赵婉婉喜欢吃的,许是因为原来身体留下的美食记忆,赵璨也对生煎包子情有独钟。“谢谢,下回我去尝尝。”今天是吃不下了,有点饱。
书店老板找了根绳子,将她买的一摞书捆成两捆,又结结实实打了个结。他将这两捆书拎在手里掂了掂,递给赵璨,问她:“这么重,你提得动吗?”
赵璨接过书来,有些坠手,不过这些对她来说,算不得什么。“没问题。”她道,说完,便拎着两捆书及方才打包的几样吃食出了门。
今天的天气不错,赵璨的运气也不错。她刚好赶上一趟公共汽车,难得的是,里头人不算多,还有空位可以坐。否则,要拎着这些东西,晃晃悠悠站回家,也挺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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