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日,赵璨没同赵母一起去马太太家打牌,而是去了二马路上的书店。
她对打牌什么的没有兴趣,就算是坐在一旁看着旁人打牌,也觉得无聊。昨日马太太临走前特意叮嘱,要是她有空的话,便跟着赵太太一同去。再思及她曾向赵太太提及她那个刚从国外留洋回来的侄子的事,赵璨思忖着,八成今日她那侄子也会去。
难得休息,明天又要上学,赵璨倒是想趁着这个空闲去书店买些书回来。赵婉婉的房间里有个顶天立地的实木大书柜,可里面的书虽多,赵璨感兴趣的却没几本。原身赵婉婉是个感性的人,爱看中外的名著,因此,她从前的书柜里也是以这类书居多。然而,赵璨却是个极其理性的人,更喜欢看较实用的书籍。她的英文不好,便有意找来许多英文书啃。对社会经济感兴趣,便找来这方面的报刊杂志浏览。总之,她但凡做事,都有个目标,鲜少做自己觉得没有意义的事情。
赵璨去的书店,叫做‘光华书店’,门面不大,但书籍种类庞杂,有不少在别处看不到的书,在这都能找得见。从西方哲学,再到古籍,左翼作家的作品,都能在这间书店寻到。因而在学生中颇受欢迎,赵璨也是在学校听张若怡提起过二马路上的这间小书店,这才叫司机老杨开车送她到了这里。
书店里的光线不甚明亮,但难得的是,所有的书籍都敞开陈列,店堂里摆了老旧的木桌及几张条凳,木桌的上方挂着个灯泡。
赵璨挑了一摞书,她翻开其中一本马寅初的《通货新论》看了两页,觉得有些意思,便在木桌旁的条凳上坐下来细看。
这时候的光阴很慢,尤其是在这安静的小书店内。赵璨看得忘了时间,直到肚子饿得咕咕叫了,这才看了眼店内的钟表,察觉已在这里坐了一个早上了。
她合上书,活动了一下有些发酸的颈肩,抬起头时,却发现她的对面不知何时坐着个青年男子。那人原本正低头看书,许是被她的动静打扰到了,蓦地抬起头来,清冷无波的眼看了一眼她,又扫了一眼她刚合起来的书。
赵璨从前生活在娱乐发达的时代,虽然她从不关心这些,但因为自己公司的产品广告代言,也留意过一些当红的爱豆偶像。可以说,对面的这个年轻男子要是放在百年之后,妥妥的能在娱乐圈走红。他的五官好看得挑不出一点毛病来,精致得刚刚好,身上的气质干净冷冽,然而清冷的眼角下,偏偏有一颗殷红的泪痣,叫人印象深刻。赵璨不禁在心里暗叹一声,这人真是生错了年代。不过看他身上雪白的衬衫、笔挺的英国花呢西装马甲,以及精致的襟针、袖扣,模样看起来像是大户人家的少爷。
对面的男子见赵璨盯着他看,微微一怔,耳垂隐隐有些发红,合起书来打算往外走。然而赵璨没有留意他发红的耳垂,而是将视线停留在了他刚刚合起的书上——《通货新论》,和她刚才看的是同一本书。好巧,赵璨心道,没想到这人同她一样,喜欢看这本书。
男子匆匆起身,结账离去。赵璨想着时间不早了,便也将方才的一摞书整理了一下,叫书店的老板算算总共多少钱。
“统共两块大洋。”老板留着寸头,八字胡,穿着灰色长衫,拨拉了一会儿算盘珠子道。
赵璨付了钱,又唤了司机老杨进来将这一摞书搬上了车,去了大世界附近的锦江饭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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