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敢,大王但凡有所吩咐,稷知无不言。”

        “说起来倒也没什么。”赵雍一副无所谓的口气,“寡人近日明人铸造了一口大鼎,特为了祝贺亲王登基即位一事。只不过鼎太重,寻常男子是抱不动的,必须需要出动人力前往相送。寡人一切都准备妥当,却被手下人劝谏,说大鼎太过笨重,秦王不一定喜欢,反倒不如送些金银器具反而好些。”

        嬴稷听赵雍说了一大堆,却始终摸不透赵雍到底什么意思。

        “由此,寡人犯了嘀咕,到底是送大鼎好呢?还是送些金银好呢?公子自秦国来,自然知道如何选择。”

        嬴稷犹豫了一阵,这个问题很简单,只不过这里面,真的有什么陷进吗?他想了想,“大王自幼喜好强壮之人,对于沉重的物事,也是喜欢的紧。比之金银器具,自然是大鼎更好一些。”

        嬴稷的考虑很实际,金银又有几何贵重?大鼎却是货真价实的宝贝,何况还可以刻下铭文,流传后世,相比起来,金银又稍显俗气了。以他的观察,赵王这一次,是真的想和秦国讲和了,否则也不会铸造大鼎相送。

        “是这样吗?唔...如此,则还是将大鼎送去秦国,以祝贺大王吧。”

        “如此,则秦赵两国之间,当永结同盟,不见刀兵。”

        “诚如所愿。”

        看着嬴稷离开的背影,赵雍拍了拍手,屏风之后,赫然走出了三个人来,一个是乐毅,一个是尉僚,一个竟然是孟说。

        “这个质子举手投足之间,虽然稚嫩,倒也有些城府。不似其他纨绔子弟。”乐毅率先发表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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