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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奚霄的房间应该是在楼上吧。

        何墨歌想着,他每次都是从楼梯走下来,穿着一身精致合身的西装,系着领带,带着腕表。

        非常的挺拔,非常的帅气,非常的……

        冷漠。

        想到这里,何墨歌眼中光彩暗了暗,但很快,他又强打起精神,笑得一如既往的用力且认真。

        可他不是完全没有感觉的,他不是不会难过的。

        从小长在大家族的孩子,察言观色当然是必修课,强颜欢笑也是。常年被冷待的小孩尤其会伪装自己。他小时候哭的时候,母亲总教给他:笑的孩子才讨人喜欢。

        何墨歌摇摇头甩开那些回忆,心中反复念了几次,我是爱明霄的,明霄也是爱我的。

        奚家的房子很大,是一种古朴的华丽,何墨歌脚上还穿着几天前来找他时的那双鞋。他怕把干干净净的地面弄脏了,于是脱下鞋子拎在手里,只穿了双袜子走在地面上。

        他一边寻找一边向前走,突然听到管家的声音——

        “齐总,我记得,您上次来是很久之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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