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锦走入一间厢房中,厢房应该是很多日没有打扫了,蜘蛛网和灰尘很重,他走到架子前,那里放了一口枪,这一口枪是顶级道器,是他成年时的礼物,仿的是唐国名将单雄信的名枪——寒骨白。
《酉阳杂俎·语资》:‘单雄信幼时,学堂前置一枣树,至年十八,伐为枪,长丈七尺,刃重七十斤,号为寒骨白。尝与秦王相遇,秦王以大白羽射中刃,火出,为尉迟敬德拦斩。’
费锦摸着血迹斑斑的枪头,猛的把它拔起,挥舞两下,一时间寒光闪烁。
然而仅过三四息间,费锦便开始怅然若失,跌坐在地,那一瞬间的热血如潮水般退却。
门外传来一声幽幽的叹息声。
时间在人失意时,总是格外的漫长,费锦这一坐,也不知坐了多久,心头在苦水里翻滚,一直到敲门声响起。
“少将军,少将军,我家少爷有请!”
镇北伯并非是血裔名族,而是在古国末期,弃妖皇大肆卖官鬻爵,祖上捐的名头。
谁曾想祖辈借此挤不进这名族圈子,子孙却靠此发迹了。
做为‘租界’最大的掮客之一,费锦也是花了大代价,才跟这镇北伯的长子皇甫奇攀上了交情。
他匆匆跟着这皇甫家的仆人来到了一座豪奢的‘花园房’,绕过大门,从给仆人和家犬的小门钻了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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