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嘴上说的很生气,但还是把林汕扶到位子上,担心人太多,会不小心碰到林汕的脚,于是他要了个包间。

        包间不是很大,一个圆桌,两张黑皮沙发,除了放推车就没有多大的地方了。

        林汕很难想象出,一个随手送酒店和山庄的人居然会来这里吃饭。

        倒不是嫌弃这里,毕竟他上辈子也在这种地方打过杂工。

        而是,他认为,他们都是在那种,仙气缭绕,云山之巅,举着上好昂贵的一丁点红酒,坐在一匹万金的餐布上,举着高酒杯抿上这么一小口,然后即兴赋诗,赞叹山川大甲。

        纪星语在这里吃饭,就跟让他穿着高定西装,顶着打理的一丝不苟的造型让他开着拖拉机上山挖煤的感觉是一样的。

        林汕总结出一个结论:

        他们是一群很接地气的富二代。

        这么会功夫,柳安宋勋艺他们也陆续赶到。

        纪星语抬脚挤进林汕那边。

        “你来这么早?”

        “我怕我迟到。”林汕把背包放在腿上,翻找着什么,片刻,他掏出来站起身,是昨晚上给纪星语洗的帽子和一沓资料。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